关于安徽亳州市落实粮食最低收购政策的调研

百纳网 收集整理  08月24日 09:03  访问次数 

  2006年的粮食最低保护价执行时间是6月1日至9月30日。就安徽省亳州市整体情况看,国家六部委下发的《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在中储公司和粮食部门的操作下执行得比较顺利。到收购期限截止日期为止,全市粮食企业共计托市收购小麦65万吨,比上年全年收购量净增24余万吨,而且收购的小麦质量较高,市场粮价稳中趋涨,可见此次托市收购达到了稳定小麦市场价格,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目的。基层普遍意见认为,本次托市收购是历年保护价收购最成功的一次。

  一、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情况良好

  (一)政策执行主体:2006年的收购主体是中储粮公司委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代表国家进行收购。粮食部门按照要求对此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针对06年新的政策和新的收;购形势进行了动员发动。各国有粮企认真做好各项收购准备工作,积极进行仓房维修、腾仓并库工作,对上岗人员进行培训,与农发行进行协调收购资金的落实。在收购开始后,各企业认真执行各项收购标准,严把粮食质量不放松,达不到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晒、除杂,坚决杜绝劣质粮食入库,职工加班加点,为售粮农民免费提供茶水、防暑药品、凉棚、毛巾等。仅6月份开始收购到9月底结束,全市已收购小麦65万吨。比上年同期的收购量增加24万吨,增加了64%。国家从真正意义上掌握了粮源,主导了市场,国有粮食企业真正成为了粮食市场主渠道。

  (二)客体方面,农民对于国家保护价收购政策十分拥护,加之06年粮食丰收,粮质较好,交售较为踊跃。有的5、6点钟就把粮食拉到粮站出售,看到国家收购粮食的好政策,他们有的家中基本不留粮食。粮价从新粮上市的0.62元左右/斤,一直涨到近0.80元/斤,农民手中的粮食售价越来越高,以致后来惜眚。农民朋友从种粮中得到较大利益。他们期盼的2006年的好政策2007年继续执行。

  (三)2006年最低价收购取得的效果

  1、有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和稳定产粮面积。小麦刚上市时价格是0.62元/斤,托市收购时涨到0.69元/斤的价格,再到后期的0.80元/斤左右,这样农民卖粮每斤多得1毛钱左右。仅此一项,全市农民就多收益上亿元,有利于粮食种植面积的稳定。2006年秋种虽然遇到大旱,全市小麦播种面积仍近500万亩。

  2、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此次托市收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了全市90%以上的商品粮食,使国家真正掌握了粮源,主导了粮食市场,使国家宏观调控真正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3、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从质量上说,2006年收购的粮食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控制杂质在1%以内,水份在13%以内。与往年相比,粮食质量得到了较大地提高。各粮食购销企业严格入库质量要求,为下一步粮食安全保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数量上说,国家真正掌握了大部分粮食,可以保证粮食作为百价之基的稳固作用。

  4、国有粮食企业普遍增效。全市粮食购销企业在托市政策的鼓舞下,职工工作劲头大增,通过近4个月的苦干,各企业总体扭亏为盈,企业效益大幅增加。截止11月底全市粮食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3万元,比上年同期扭亏增盈3405万元,顺利实现了年初既定的扭亏增盈工作目标。

  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06年亳州市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执行得较好,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

  l、仓容压力较大,有的仓容长期闲置,年久失修,只有通过投入资金进行修缮才能使用,这部分仓容有40万吨。全市投入3000余万元,虽然部分仓库进行了修缮,但还有不能l0万吨仓容因资金原因没有缮修利用。的粮源是由粮食经纪入代为收购,然后卖给粮站。经纪人的大量出现,一方面满足了农民的实际需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们收购企业布点不足、不合理。

  2、收购机械设备投入不足。为做好06年的粮食收购工作,各粮食购销企业都认真进行收购设备的更新。但有的企业由于没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虽然职工全力以赴,但因收购能力有限,影响了收购进度。

  3、收购网点偏少。农民个人到粮站售粮的比例较小,约占20—40%左右。更多的粮源是由粮食经纪人代为收购,然后卖给粮站。经纪人的大量出现,一方面满足了农民的实际需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们收购企业网点不足,不合理。

  4、粮食加工企业在收购后期普遍缺乏粮源。市内粮食加工企业受仓储、资金条件限制,只能根据加工销售情况进行收购,由于粮食绝大多数都被国有粮食企业收购过去,因此只好抬价收购,造成后期粮价在短时间内上涨过快。

  5、收购初期有部分企业发行贷款没有及时到位,影响了收到进度。因历史原因,部分粮食企业与发行的往来帐没有结清,农发行对于这些企业不信任,没有授于信用等级,当时不给贷款,等后期协调好此事,与其他企业相比,收购进度已经相差很大?还有部分企业一直没争取到收购贷款。

  三、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1、最低保护价政策利用行政手段保护了农民利益,但同时损害了市场对价格的决定作用,农民可能出于自身的考虑,对市场变化刁;能及时应对,做出错误判断,或大量生产质量不高的粮食进入市场,从而导致新一轮的卖粮难,重新陷入增产不增收的尴尬局面,

  2、冲击订单收购。因目前市场粮价较高,超过了保护价和优质优价的订单价,大部分粮食都由企业按照市场价进行收购,所以,后期保护价和订单合同价在市场粮价高起的情况下,已失去意义。质量不是太好的小麦仍然能够卖出高价,这就给订单生产提出了新课题。

  3、企业淡化了市场经营意识,等靠政策的思想重新抬头。部分粮食企业面对06年的政策利好,错误地认为现在又回到从前的保护价收购时期,国有“粮老大”等靠政策的思想又有所抬头,对于经营不那么热心了,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

  四、对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建设

  1、希望国家继续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但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轮出粮食对市场进行调节的工作,不应出现粮价暴涨或暴跌的局面,对于作为百价之基的粮价的涨落,要形成合理、持久、有序的良性循环,一方面要保护农民利益实行最低价,另一方面要保证社会粮食价格的相对稳定,不能涨了粮价,惠了农民,同时又造成通货膨胀,那样,农民的利益又将被新一轮的涨价所抵销。

  2、适当补贴企业一定的建仓、维修仓容等基建设施投资的费用或贷款,尽量不搭或少搭建露天堆,以减少费用支出和储粮不安全因素。

  3、进一步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如拉开粮食收购差价,实行优质优价,以增加粮食产量、质量提升的空间等。

  (作者:王永宏单位:亳州市粮食局)